金融界音讯,近来,内江南光有限责任公司因存在安全出产警示标志类违法、安全设备运用保护类违法,被资中县应急管理局罚款人民币25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1 50m 水平 50111 运送巷掘进工作面皮带输送机转载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27 月 14 日,50111 运送巷、50111 回风巷、013 开切巷掘进工作面部分通风机未做主动切换实验;8 月 4 日,50111 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部分通风机未做主动切换实验。
内江南光有限责任公司违背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构成了安全出产警示标志类违法、安全设备运用保护类违法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处分内容为罚款人民币25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