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交付的次日2022/10/01发现方向存在跑偏的情况,隔日2022/10/02立即找到售后,4S店维修部门师傅多次检测承认车辆存在质量上的问题,即方向跑偏2度。依照国家2018年出台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的第6.7条“机动车在平坦、硬实、干燥和清洁的道路上行驶不应跑偏,其方向盘(或方向把)不应有摆振、路感不灵或其他非正常现象”。本次质量上的问题会带来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且消费者利益受到了损害,依照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消费的人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损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消费者故要求补偿但商家拒绝,商家更对市场监管谎称车辆没问题,其实与真实的情况不符 - 因为10/02在售后检测时商家已认可车辆出厂时未作检测存在方向跑偏的问题(可详见附件与销售方的微信沟通记录,10/02当日售后维修的音频记录已作为附件上传至12315消保投诉渠道)。除此之外,商家还推脱责任到消费者试车时未曾发现问题,我买的是质量有保障、且行车安全的新车,交付时商家有责任确保车辆出厂全方面的质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请市场监管做到应尽的义务,加强加快督促商家依照国家《消保》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法律要求履行应尽的义务并对消费的人新车的质量上的问题和这阶段用车收到影响等做出补偿,尽快给出解决方案。
上汽通用五菱厂家回复:尊敬的用户您好!您反馈的信息我们已收到,将尽快协调相关4S店与您核实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